论坛 唠叨 交友 换技能 贴广告 朋友圈 手机看家园 上其他网看看
福州家园网
 
非注册或未登陆用户将无法享受福州家园网服务!


我们是一家人,疯贱社会六周年纪念壁纸提供下载!


.
.
您是本帖第 157 个阅读者   打印 | 订阅 | 收藏主题+ | 开通我的小屋
标题: 关于收养事宜
帅哥哟,离线 xiaopei_wu
佳缘新生代
Rank: 1


积分 7
金币 0 JB
名望 0 点
帖子 4
精华 0
家园生日 2006-9-27
我的圈子
发表于 2008-7-22 11:43:11  资料 叨客 加为好友 短消息  
  关于收养事宜

原帖来自家园网:http://www.ihome99.com/viewthread.php?tid=566269
陈女士原本为张女士照顾其亲生女,张女士答应给予报酬,但五年过后,张女士没给过一分钱,而且消失不见,无法找寻,女孩子一直留于陈女士家中,由陈女士照看,由于此女孩眼看就要到上小学的年纪,现此陈女士想收养该孩子,请问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?(陈女士已生有一女,现年19岁)

友爱互助 用爱相处 回复
     请尊重作者,勿在回复中谈论与主题无关的内容
帅哥哟,离线 bearcp (酒量不好)
佳缘小宝宝
Rank: 2


积分 599
金币 1 JB
名望 3 点
帖子 296
精华 0
行业  广告/市场/宣传
家园生日 2008-2-2
我的圈子
2
发表于 2008-7-22 11:49:45  资料 叨客 加为好友 短消息

原帖来自家园网:http://www.ihome99.com/viewthread.php?tid=566269
民政部门打个电话咨询下

友爱互助 用爱相处 回复
帅哥哟,离线 chenqiongbao (柏栎)
佳缘小宝宝
Rank: 2



积分 177
金币 1 JB
名望 0 点
帖子 65
精华 0
行业  教育服务
所在国家  中国
来自  福建福州
家园生日 2007-4-15
我的圈子
3
发表于 2008-7-23 12:44:24  资料 叨客 加为好友 短消息

原帖来自家园网:http://www.ihome99.com/viewthread.php?tid=566269
不符合<收养法>的要求,不能办理合法收养手续.
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  (一)无子女;
  (二)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
  (三)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
  (四)年满三十周岁。

友爱互助 用爱相处 回复
本站声明: 本站BBS上的文章系由网友自行帖上,与本站立场无关,版权归网站与作者共同所有,网站方维护作者合法权益。
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,必须经过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。特此声明!
.
.


看完之后有话想说?那就帮楼主加盖一层吧!查看积分策略说明  
 选项 用户名: (还没注册?) 密码: (忘记密码?) 小贴士:
家园朋友圈,您的QQ群伴侣!


[ 完成后可按 Ctrl+Enter 发布 ]  
  • 类似“顶”、“沙发”之类没有营养的文字,对勤劳贡献的楼主来说是令人沮丧的反馈信息。
  • 言之有物,和我们一起建设具有这个城市精神的网上家园。
  • 助人即是助己,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,请伸出你的友谊之手。
  • 不在帖中刷屏、贴广告。既占空间让人厌烦,于人于己都无利。
  • 如果您发现自己的评论被屏蔽了,请参考以上4条。




回到页首 刷新页面 回到页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