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特理De雨天 于 2008-4-13 14:31 发表 
过去病过..可是康复了...
难道这也是理由...只会推脱..
这就对了,病过就必须如实告之~~和康复了没有,没有任何关系~~因为你已经是次健康体了~~身体方面存在隐患~~~
保险公司不是社会公益组织,慈善机构,他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`~~
不赚钱,公司的运营成本谁来出?员工工资谁付?国家贴钱吗?
如果医院里每个康复的病人都投保,万一将来发生病变,这个责任都要保险公司承担吗?
其实保险的理赔款是从大家的腰包里出的,不是来自保险公司。我说个保险的简单概念:
有100个人,每人投100元进来。按大数法则,100个人里有1个人会发生意外和疾病,如果这1个人发生了不幸,所得到的赔偿的钱其实是100个人凑的1万元公共基金里拿出来的。这钱是大家的公共急用现金。如果100个人里有人隐瞒病史,企图骗保,保险公司当然拒绝赔偿,不肯发这笔钱你,因为这对其他99个人不公平,这是他们的钱,不能乱动用,而且中国保监会也会检查和监督保险公司是否有失公证,你明白这个道理吗?
身体一旦出现状况,这辈子你也不能买保险了,买卖是双方的,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你的保单,再多钱你也别想保,或者保了以后也是无效的。所以要乘身体健康的时候尽早投保,就是这个道理~~